外国人、华侨、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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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
居民
办理条件
符合《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(户政管理)》第十节 外国人、外籍华人、无国籍人、华侨和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在我省定居,并申请加入中国籍或办理内地户籍。
办理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 ;
2、《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(户政管理)》 ;
所需材料
1、 本人申请报告
2、 属外国人、外籍华人、无国籍人入籍的,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》;属华侨的,需《华侨回国定居证》;属台湾居民的,需《台湾居民定居证》
3、 出人境管理部门签发的《办理户口通知书》或《批准定居通知书》
窗口办理流程
1、 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。2、申请迁入地派出所核实后并受理。3、市公安局当场作出审批决定。
网上办理流程
无
法定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
办理窗口
窗口名称:信宜市公安局窗口
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(节假日除外)。
地 址: 玉都公园西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
联系电话: 8860108
交通指引:玉都公园西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
收费依据及标准
无
监督电话
0668-8860109
常见问题解答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