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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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
居民
办理条件
按照《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》(茂府办[2010]54号)规定,农民工积分满60分的,可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。入户农民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。
办理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 ;
2、《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汇编(户政管理)》 ;
3、《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》(茂府办[2010]54号) ;
所需材料
1、 《广东省居住证》;
2、 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;
3、 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;
4、 随迁配偶应提供其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及《结婚证》,未婚子女可以随迁,需要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亲子鉴定或迁出地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、身份证、户口簿,若达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要提供未婚证明;
5、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。
6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《关于办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手续的函》;
7、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劳动保障局、劳动局)核准的《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》(原件)及相关入户材料;
窗口办理流程
1、 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。 2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。 3、市公安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并签发《准迁证》。 4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。
网上办理流程
无
法定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
办理窗口
窗口名称:信宜市公安局窗口
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(节假日除外)。
地 址: 玉都公园西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
联系电话: 8860108
交通指引:玉都公园西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
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
监督电话
0668-8860108
常见问题解答
无